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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公示(十四)》的通知

2025/11/26 1.7w 阅读 328 点赞

  根据《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我市企业,上年末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办业务系统筛选参保企业网上经办平台确认,县社会保险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复审,我市现有7参保企业符合相关申领稳岗返还条件(名单详见后附件)。拟给这7参保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共计21777.8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1125日--2025年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忻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028035。 

  附:忻州市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花名表(十四 

  忻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