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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忻州市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病残津贴人员,请于4月30日前完成首次资格认证

2026/03/13 1.4w 阅读 213 点赞

  忻州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领取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和病残津贴人员生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6〕1号),从2026年1月1日起,全省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病残津贴人员全部纳入领取社保待遇生存资格认证范围。符合下述认证对象人员,请您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首次资格认证。 

  一、认证对象 

  忻州市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含定期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等待遇人员和供养亲属)、失业保险待遇和病残津贴人员。 

  二、认证周期 

 (一)两次资格认证时间间隔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月为单位计算,从认证当月算起)。例如:某领取待遇人员2026年3月认证成功,最晚要在2027年2月再次完成认证,否则社会保险待遇会暂停发放。 

 (二)新增领取待遇人员,需在核定待遇前完成首次资格认证。 

  三、认证方式 

 (一)手机刷脸认证 

  1.国内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可使用手机“民生山西”APP、“老来健康”APP等软件自助刷脸认证。 

  2.境外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可使用手机 “老来健康”APP、“中国领事”APP自助刷脸认证。 

 (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认证 

  对无法使用手机APP自助刷脸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可选择就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完成认证: 

  1.本人携带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到就近行政村(社区)通过自助服务设备办理认证。 

  2.向就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提交以下3类书面资料:①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②具有时效性的照片佐证材料(本人手持身份证和近期报刊杂志的照片);③村(社区)、单位出具的生存证明签字盖章文件。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将资料上传认证平台审核成功后,完成“人工认证”。 

 (三)社保经办机构认证 

  1.对无法使用手机APP自助刷脸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可选择参保地或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完成认证: 

  (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专用认证设备办理认证。 

  (2)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人工认证”,提交3类书面资料:①填写齐全的《资格认证告知承诺书》,②认证照片(图片),③认证申请人本人、受托人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境外居住但无法使用手机APP自助“刷脸”认证的人员,可提交以下6类书面资料完成“人工认证”: 

  ①定居地我驻外使领馆(办事处)当月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②认证照片(图片),③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④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⑤同框合影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⑥填写齐全的《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四)资格认证上门服务 

  同时符合下列3项条件的资格认证困难人员可向居住地社区(行政村)申请资格认证上门服务: 

  1.无法通过手机APP自助刷脸认证; 

  2.无法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行政村)通过现场认证设备刷脸认证; 

  3.高龄、病残、独居等行动不便且无法提供“人工认证”资料的认证困难人员。 

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地址上门认证,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资格认证信息进行核实,通过“民生山西”APP基层上门资格认证模块,现场拍摄并上传认证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的照片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认证。 

  (五)省外居住认证 

  在山西省外居住、领取忻州市社保待遇、无法自助刷脸认证人员,通过“民生山西”APP- “省外居住人员人工认证”功能完成认证,主要包括“家属承诺人工认证”和“居住地协助认证”两种方式。 

  四、重要提示 

  手机认证时,显示“人脸差异过大”是什么意思,怎么办? 

  “刷脸”认证时,认证人员应确保手机与认证人面部持平,按照提示完成眨眼、摇头、抬头等动作完成认证,建议用后置摄像头。如确实因本人容貌与模板照片差异过大无法识别认证的,可先在公安部门(派出所)重新制作身份证,再到社保卡中心重新制作社保卡,更换社保卡照片后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窗口重新建模并完成认证。 

忻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3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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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