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列入国家重点建设规划的21条铁路专用线,截至督查进驻结束,只有9条建成通车,其余均未建成。

  其中忻州市涉及原平市伟通商贸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山西乾瑞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2个项目,均进展迟缓。

  二、整改措施

  1、正在开展开工前准备工作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具备条件的,督促项目单位积极开展开工前手续办理、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2、 确实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不再建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国家重点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调度工作,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专题推进会,会同原平、偏关发改局及项目单位了解掌握项目进展,并向原平市政府、偏关县政府提出项目是否实施意见。

  三是同原平市人民政府、偏关县人民政府沟通项目实施意见,提出下一步销号工作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市涉及列入国家重点建设规划的2条铁路专用线项目:原平市伟通商贸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因资金不到位,用地手续未办理,迟迟未能开工,且核准文件已过期,因此调出规划不再建设;山西乾瑞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因土地手续未办理,迟迟未能开工,因此不再建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日,共10天)向忻州市发改委反馈。

  联系人:张栩

  固定电话:0350-3306285

  电子邮箱:gongjiaoke@163.com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