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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忻州市民政局所属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 康宁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补充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5/10/10 3.3k 阅读 117 点赞

  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忻州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补充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

  (一)人员:补充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 时间:2025年1013日(上午8:30—12:00)

  (三)地点:忻州市忻府区长征北巷11号 忻州市民政局四楼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以上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由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若取得资格复审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仅递补一次。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补充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补充招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附件:

  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

2025年10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