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连续强降雨影响,我市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部分县受灾严重,给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困难。为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忻州市民政部门认真履职,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受灾情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进一步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专班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巡查,确保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协调多方力量深入一线了解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受灾情况,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同时扎实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对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情况紧急的,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受灾人员户籍不在本地的,可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加快资金发放进度。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诉求,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至10月21日,全市摸排因灾生活困难群众3612人,实施临时救助108人,其中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53人,其他对象55人。共发放棉大衣1200件,棉被700条,临时救助资金28.94万元。
下一步,全市民政系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部署要求,强化部门协作,做实兜底保障,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帮扶,用心用情救助受灾群众,让受灾群众吃得饱、穿得暖,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